市人民政府關于潘志華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衛政干發〔2024〕5號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直屬機構:
根據衛黨干字〔2024〕37、40、47號文件精神,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:
潘志華同志任市國防動員辦公室(人民防空辦公室)副主任(正處級,分管日常工作);
俞軍平同志任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,免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;
周保昱同志提名為市應理城鄉市政產業(集團)有限公司董事長人選,免去市林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;
譚河清同志提名為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寧夏沙坡頭旅游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)董事長人選,免去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寧夏沙坡頭旅游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)總經理職務;
白虎成同志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;
趙冬梅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長,免去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寧夏沙坡頭旅游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)監事會主席職務;
張巧榮同志任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;
崔春杰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長,免去市旅游和文化體育廣電局副局長職務;
房英俊同志任市水務局副局長;
潘長波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馬姍丹同志任市旅游和文化體育廣電局副局長,免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;
徐斌同志任市國防動員辦公室(人民防空辦公室)副主任,免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李紅強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資促進辦公室副主任;
楊娜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;
趙峰同志任市第三產業服務中心主任;
張連和同志任市第一中學校長(副處級);
鎖鵬珠同志任市林業和草原發展服務中心主任(副處級);
李斌同志任市旅游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(副處級);
陸偉同志任市數字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(副處級);
免去姜鵬飛同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;
免去趙吉文同志市國防動員辦公室(人民防空辦公室)副主任(正處級,分管日常工作)職務;
免去蔣建明同志市應理城鄉市政產業(集團)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;
免去宋大千同志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寧夏沙坡頭旅游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)董事長職務;
免去李紅文同志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楊學軍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長(掛職)職務;
免去白衛東同志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劉德祥同志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張軍同志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李宏然同志市國防動員辦公室(人民防空辦公室)副主任職務;
免去羅清明同志市口岸和投資促進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高春花同志市地震局局長職務;
免去吳高峰同志市第一中學校長(副處級)職務。
按照《中衛市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(試行)》的規定,白虎成、趙峰2名同志任職試用期已滿,任職日期從試用之日起計算。房英俊、潘長波、李紅強、楊娜、張連和、鎖鵬珠、李斌、陸偉8名同志試用期為一年,試用期從市政府任職通知下發之日起計算。
中衛市人民政府?????
2024年4月23日?????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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