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人民政府關于李松齡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衛政干發〔2024〕4號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直屬機構:
根據衛黨干字〔2024〕24號文件精神,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:
李松齡同志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;
雍躍斌同志任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,免去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;
拓守輝同志提名為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人選;
徐志鵬同志任市政府副秘書長,免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馬小輝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;
穆華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楊金保同志任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;
殷秀玲同志任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,免去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專職副主任職務;
羅正舉同志任市信訪局副局長;
王福才同志任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,免去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(副處級)職務;
施永貴同志任市數據局副局長;
王洋同志任市數據局副局長;
馬振鈞同志任市數據局副局長;
龍海生同志任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(副處級);
馬建東同志任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(掛職);
張磊同志任海興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(掛職);
免去李長海同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職務;
免去張學兵同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職務;
免去金鐘河同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;
免去陸升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;
免去李芳同志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局長職務;
免去王軍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周立祖同志市信訪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徐亮同志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(掛職)職務。
馬建東、張磊2名同志掛職期1年。因機構改革,拓守輝、馬振鈞、蔡磊同志原任的市云計算和大數據發展局副局長職務,萬榮福同志原任的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職務,穆華、范永偉同志原任的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,羅清華同志原任的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主任(副處級)職務,自然免除。
按照《中衛市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(試行)》的規定,馬小輝、羅正舉2名同志試用期為一年,試用期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計算。
中衛市人民政府?????????
2024年3月31日??????????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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